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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上海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时间12月28日开始
来源:北京卫生人才网 2011-12-26 15:29:54 【字体:小 大】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报名时间
    2012年上海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8日—2012年1月3日。
报考条件
    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必要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请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在2001年认定教师资格时,对2000年9月23日之前已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人员,如已具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在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之后可视同具有合格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经测试合格(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外)。具体测试办法和标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另行制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教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除外)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小学教师资格者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应有汉语拼音方面的测试内容。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报考流程
  上海市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成原则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另行规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者,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根据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综合条件作出是否认定的决定;
  (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符合法定的认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格式、认定机构统一印制)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体检项目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规定);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统一格式、认定机构统一印制),必要时,申请人和有关单位可应认定机构的要求提供更为详细的证明材料。

考试时间
    2012年上海市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拟订在2012年5月上中旬(周末)进行考试。
    最新动态:2012年上海市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报名文件

考试科目
    上海市2012年教师资格证理论考试科目分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成绩查询
    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半个月后公布,考生可以登陆当地教育局考试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合格标准
    教师资格理论考试一般是60分合格(满分100分)。

证书领取
    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体检、教育教学能力全部合格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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